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5 浏览次数:4013 次

一.案情简介

2022年6月,湘潭市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韶山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某某顶风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经查,4月28日,陈某某签署自觉抵制收送红包礼金歪风、决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4月30日,陈某某授意韶山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邀请局班子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其子5月2日晚的“谢媒宴”8桌,违规收受同事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3.6万元。5月8日,再次操办其子“结婚宴”22桌,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0.9万元,其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宜报告表》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情况。 6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收缴。主动参与陈某某儿子婚宴并赠送礼金的相关人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韶山市水利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信息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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