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市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将获重点支持

发布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6999 次

证监会网站3日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显示,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贵州省入选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较好的省(市)。2018年,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将支持上述省(市)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

同时,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的市、直辖市辖区有: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舟山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佛山市、重庆市潼南区、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铜仁市、陕西省安康市。从2018年起两年之内,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上述市、直辖市辖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此外,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昆明市成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上述市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创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发展数字经济及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等相关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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