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修订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4102 次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引导监管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履行责任使命,突出主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国资委坚持对标对表,强化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并印发《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新修订的考核办法总体上呈现出“导向明确、指标多维、重点突出、奖惩分明”的特点。首先,旗帜鲜明地提出考核导向,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服务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二,构建多维度的考核指标体系。年度考核指标包括质量效益、战略功能任务、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党建工作等五大类别。第三,突出考核重点。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效益贡献,年度质量效益指标主要包括利润总额、应交税金、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功能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战略功能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考核质量效益。第四,加大奖惩力度。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职务调整任免紧密挂钩,合理确定各级别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分布区间,拉开差距,实现“业绩升,薪酬涨;业绩降,薪酬降”。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网站

上一篇:省国资委党委编发《党建强基提能专项行动工作手册》

下一篇:省国资委机关开展“传承八一军魂 肩负强国使命”退役军人联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