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8-14 浏览次数:1950 次

一、案情简介

当前,省纪委监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常德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原常德市文物局局长成健、副局长裴劲锋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0年至2017年,原市文物局多次无公函接待,且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和白酒、向有关人员赠送土特产,并以虚列考古发掘劳务费等方式套取资金处理上述费用。对此,成健、裴劲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3年6月,成健、裴劲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中心医院副院长傅应春、刘医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傅应春、刘医军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多次无公函接待,在公务用餐中违规使用酒水,并通过虚列会议餐和虚列接待事项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2023年5月,傅应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医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澧县原金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水利管理站站长袁爱华虚报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处理违规接待费用问题。2019年12月,袁爱华授意他人利用已申报的堰塘清淤项目,通过伪造资料套取项目建设资金5万元,用于解决镇水利管理站违规公务接待费用。2023年5月,袁爱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汉寿县军山铺镇太常山村党总支原书记张顺保、村秘书王云华账外处理违规接待开支问题。2021年,张顺保安排王云华制作虚假项目合同套取工程款,其中用于账外处理违规接待开支16721元。此外,张顺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张顺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职处理,王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党纪法规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第七条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湘纪发〔2021〕1号)第三条 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

第六条 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

三、案例分析

上述4起问题是巧妙包装变相吃喝的典型。有的打着公务接待的旗号,虚列公函报;有的打着项目支出的旗号,另立名目报;有的打着正常开支的旗号,暗度陈仓报。看似是小,但吃掉的是国家财产,吃掉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纪法意识,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坚决抵制违规吃喝。

信息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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