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出台监管企业工程建设领域“提篮子”禁令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8155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湘办发【2018】27号)精神,严格出资人管理,切实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打招呼”、“提篮子”等问题,近日,省国资委重点聚焦国企工程建设领域潜在风险和违规违纪行为,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坚决抵制“提篮子”现象的规定》(湘国资【2018】170号)。

该规定是省国资委系统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湘办发【2018】27号文的具体举措,是27号文有关要求的进一步延展和细化。文件紧紧围绕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有关资质管理、招投标、工程预结算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站在出资人角度,提出了坚决杜绝“提篮子工程”、坚决杜绝资质外借挂靠联营、全面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管理、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严格实行全程监督、严肃追责问责等8条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为企业经营划定红线底线,确保堵塞制度漏洞,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根本要求,也表明了国资系统刀刃向内、自我加压、坚决整治“提篮子”问题的鲜明态度。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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